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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官吏选拔制度述略(一)

2018年06月25日 09:00  点击:[]


齐秀生

漫长的先秦时期经历了不同社会形态,是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也是各种制度包括选官制度孕育、发展的时代。从史书记载看,先秦选官制度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史前期、夏商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史前期主要是原始的民主选举制;夏商西周时期除世官制外,下层官吏的产生有选举、学校教育、考核等多种途径;春秋战国时期世官制已走向末路,一些新型选官制度随着社会的变革不断出现,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整个先秦时期至少有六种选官制度:选举制、学仕制、军功制、客卿制、考核制、世官制。

一、选举制

选举指采用推选与举荐方式产生领导人,既包括原始社会的民主选举即“贤能共主”,也包括在夏商周时期官吏选拔时的举荐。选举制产生在原始社会,是古代最早的选官制度,仅先秦时期前后就实行了几千年。其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夏朝之前原始社会的原始民主发展阶段、夏商西周奴隶社会时期的低落阶段、春秋战国时期的发展阶段。

在原始民主发展阶段,民主选举制主要是选举部落联盟领导人。禅让制中就有对接替人选的民主推举。被推举出来的部落联盟长,都是氏族成员认为有贤德和能力的人。氏族的首领是由氏族成员会议选举出来的,当这个首领不称职时,氏族会议有权罢免他。传说中的尧、舜、禹等,就是由氏族联盟会议民主选举出来的。“尧舜的禅让制度,是晚周人一致的传说,必有部分史实根据,而不会完全出于向壁虚造。”“从社会发展的规律上看,当时还属于原始氏族社会,生产资料是公有制,人们的私有观念还比较缺乏,把首领的职位视为绝对私有的想法还未产生。”“母系氏族社会里,酋长的更替都是通过氏族成员民主选举产生,而不可能实行传子。尧、舜、禹是在父系氏族社会时代,可是这种旧传统仍在继续。这就是古代传说中‘大同’社会的‘选贤与(举)能’的制度,也是传说中的‘传贤’或者‘禅让’制度。”

乡举里选也是选举官员的重要方式。乡举里选始于商代,立制于西周,是地方基层官员的一种选任方式。西周时期“君所任者,与共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上士、中士、下士、府、史、胥、徒,取诸乡贤兴能,大夫以上皆世族,不在选举也。”说明大夫以下官员通过上古时代选贤举能的方式产生。“据清代学者考证,认为周时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吏实行世族世官,而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吏出自‘乡兴贤能’,或曰‘乡举里选’,简称作‘选举’。”可见,乡官制度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组成部分,商周时期已经建立,乡官的选拔任用和监督考核机制已基本完备,春秋战国时期已形成制度。乡官与世卿世禄的大夫在地位和产生方式上都有区别,乡官的地位并不稳固,其人选的产生大都由乡里推举。

荐举选官是指君主及官员个人推荐优秀人才任官。这样的人才来自社会各个阶层,靠自身才干被委以各级各类官职,甚至将、相等高官。如西周春秋时诸侯有贡士于天子之制,是基层长官向最高统治者推举有才学之士供朝廷选用的制度,就是朝廷通过基层荐举选拔官员的一条重要途径。他们没有官宦背景,完全凭个人能力。《礼记·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后汉书·左雄传》说:“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周礼·地官》也记载有乡大夫具乡饮酒之礼,考察其乡人士的德行、道艺,三年举贤能者贡于周王,以备选用。到春秋战国时期,适应社会剧变、诸侯争霸称雄对人才的需要,荐举选官更是普遍实行,大批贤能之士通过荐举而步入仕途。

二、学仕制

学仕制是指由学入仕,学有成而入仕,靠学到的知识和本领入仕。公学的创办为官员选拔创造了条件。“学在官府”即是国家通过学校教育方式,培养入仕人才。夏朝就有学校,以后历代效仿。苏东坡认为“三代以上出于学”;梁启超亦认为:“三代之取士也,必学而后官,必试之事而能,然后用之”。官学选士制度说明卿大夫以下的官吏是通过选士的方法产生。无论是卿大夫以上世袭的官员和从士中选拔的官吏,都需要通过学校进行培养,即官学教育。夏商西周时期都有官学设置。《孟子·滕文公上》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礼记·王制》说:“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这说明对士的逐级选拔,已经成为选拔行政官员的法定渠道,是“士”阶层入仕的主要途径。三代学校教育既是中国教育的开端,又是培养人才、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即使培养贵族子弟,也并不说明是世卿世禄。重要的不是学生出身,而是官员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培养选拔。私学的兴起进一步扩大了通过教育手段选拔官吏的范围。孔子之前就有私学,而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其办私学成就最为突出。孔子主张“有教无类”,扩大育人选人方法,提倡“学而优则仕”。孔子办学并非养士,而主要是培养入仕人才,并以此闻名于世,成为举世公认的教育家。孔子门生子夏提出:“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认为做官以后还要不断地学习提高,学习好了才能从政。荀子说:“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如学。”荀子的主张与孔子虽不完全相同,但也强调入仕当官必须经过学习培养。

先秦时期通过教育选官的制度,开启了文官执政、精英治国的先河,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三、军功制

军功制即通过战争实践考验而选拔人才,是春秋战国时期因战功而入仕、按照作战功劳大小赏给爵位和官职的制度。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列国争雄,战争使得军人凭军功入仕而显得特别突出,以军功选拔官吏渐成制度,各国都注意从下层有实践经验的人中选拔人才,有军功者授爵或做官。做官有成绩的,再根据治绩擢升。凭军功和治绩擢升,成为各诸侯国大批中下级官吏的重要来源,其中优秀者还可升为高官。当时官爵合一,但爵非官。对有军功者,虽不一定都具备指挥才能,也往往是封官赐爵。战国时期各国选官制度的改革,其根本目的在于废除世卿世禄制,按照因能授官、因功授禄原则建立新的选官制度。军功制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盛行于魏、韩、楚、赵、燕、齐、秦等国,而以秦最为发达。

魏国在李悝的倡议下,按照“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来选拔官吏,有功必赏,有罪必罚。韩国建立了“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或者叫做“循功劳,视次第”的按功行赏制度。楚国吴起提出了“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裁减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的改革方案,凡无能无用之官吏和不重要官职,一律裁减,并削减官吏俸禄,把节省下的财富用来抚养战士,奖励军功,建立完全以功劳大小为标准的赐爵制度。同一时期,赵、齐、燕、韩等国也都实行了类似的制度,而以秦国最为彻底和完备。秦国在战国时规定因作战有功可授予官爵,“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秦国自孝公即位后进行改革。商鞅颁布了一系列的变法政令,实行“效功而取官爵”的仕进新制度,利禄官爵专出于军功。他说:“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商鞅把军功入仕封爵的作用提得很高,把它视为国家“存亡之机”。军功爵制对于那些既无地位又无特权的新兴地主阶级来说,则是登上政治舞台的捷径。同时商鞅又把耕战结合起来,以耕战论功也成为秦人入仕的重要途径之一。《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的变法令云:“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可见秦国执行军功入仕主张非常坚决。

军功制的推行,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同春秋时期的选贤任能相比,选官不再是因人而异的“相马”,而是制度化的“赛马”。军功制对于提高军队作战力和国家竞争力有着重大作用,秦国实行军功制最为彻底,它的军队享有“虎狼之师”的威名,它的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能力也在七雄中最为突出。

 

(作者为山东省政府参事、省委高校工委原副书记、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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