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3000 元/年
个人会员:6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3月15日前一次性缴足当年会费;会员入会当年在入会注册登记后30日内缴纳当年会费,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
三、会费开支范围
1、日常办公支出、工作人员薪酬;
2、组织举办研究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会刊、有关书刊,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细则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秘书长审查提出意见,由会长审批。
3、研究会财务账目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1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第一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