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研究计划项目完成后,应及时作出工作总结,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成果材料一式3份报请研究会结题。
1. 结题必须提交的材料为:结题报告书、结题成果原件及相关支持材料。
2. 结题成果形式应与原计划项目所承诺的保持基本一致(如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3. 结题成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
4. 以公开发表的论文结题,论文发表时须注明“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研究计划项目”字样。
5.课题组和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应用单位对成果的反馈意见,要及时报研究会。
附: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