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
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会员的通知
各民办高等学校、地方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部署,推动提高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人才成长和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和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的支持推动下,部分高校和有关单位发起成立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简称“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委会”)。现就征集专委会会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的性质
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是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设置的分支机构,由各民办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管理干部、专家学者等自愿参加。
专业委员会在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团结、组织全省热心从事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民办高等学校的管理工作者、专家学者以及各界优秀人才,开展学术和联谊活动,研究民办高等教育人才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交流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经验,加强民办高等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委会的宏观指导,专委会设顾问、名誉理事长等。为使民办高等教育人才理论研究和工作需要紧密结合,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在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中应占相应比例。
三、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建设方面的战略研究。包括民办高等教育人才政策研究、组织管理研究、专业能力标准及国际化研究等;
(二)提供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建设战略咨询。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为民办高等学校提供人才建设方面的政策分析、战略规划、管理诊断等专业服务;
(三)举办民办高等教育教育人才建设论坛。针对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研讨会议;
(四)组织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活动。
四、入会条件
本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可以是国家批准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部门、民办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也可以是上属单位内部的二级机构;个人会员为热心民办高等教育人才研究和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管理干部、专家学者、优秀人才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拥护本研究会章程和专委会工作条例,履行会员义务,热心本研究会工作,且在本领域内有一定工作基础,均可申请本会会员。
五、入会流程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入会申请表纸质版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送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委会筹备组。
电子版同时发送两个邮箱:
筹备组邮箱:625365757@qq.com
研究会邮箱:gdjyrcyjh@163.com。
专委会筹备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专委会筹备组按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箱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
联系方式
筹备组设在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筹备组联系人:刘欣、马东岳;电话18905415280、17615400121 ;邮箱:625365757@qq.com 。
筹备组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院;邮编:250200 。
研究会联系人:王巧;电话:13869189132;邮箱:gdjyrcyjh@163.com。
附件:
《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民办高等教育人才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