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9
田涛 来源:中国人才研究会微信公众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当前,山东正在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通过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关键在于拥有一大批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博士后作为高层次青年创新型人才群体,具备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重点培养造就的人才团队特征。应充分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热情,塑造适合他们成长成才的环境,让他们成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领军力量。
我国博士后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来,培养了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目前博士后制度已成为国家层面有规划、有目标、有手段、有特色的培养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制度,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东博士后人才培养成果概述
1988年,中科院海洋所、青岛海洋大学(现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山东正式开启了博士后人才培养的历程。多年来,山东坚持科学人才发展理念,引进培育了一大批博士后青年人才,在各个行业科研硕果累累,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博士后管理制度日益完善。近年来,山东先后印发了《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博士后政策体系。2013年3月,提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这是山东省近年来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政策文件,在加强博士后站建设、提高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用好和吸引优秀博士后创新人才来鲁创业、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营造博士后人才成长发展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博士后科研载体规模日益扩大。截至2016年6月,山东共拥有博士后站435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2个,分布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等19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的7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3个,基本覆盖全省能源、环境、机械、电子、化工、医疗卫生、制药、金融等行业中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重要科研院所。同时,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0个。
博士后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山东省财政自2006年起设立了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从2013开始,每年又增加了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项补助经费,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项目研究工作。各市也进一步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如青岛制定了《青岛市博士后留青培养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金额累计最高可达200万元。临沂市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奖励20万元,对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对申报获得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基金的,同级财政给予1:1配套资金。其他市和很多设站单位也都根据各自实际出台了一些很有特点的创新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山东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博士后队伍人才辈出。截至2016年6月,全省已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6200余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3000余人。山东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1人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成为“长江学者”,8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8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423人获得“863”、“973”首席专家、泰山学者等其他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本行业、本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学术技术创新成果丰硕。截至2016年6月,山东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荣获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603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519项,已授权专利1653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9988篇、出版论著608部。
科研成果转化效益巨大。山东博士后培养注重产学研结合,博士后在各个行业创造的科研成果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海信集团马小航博士后领军研究开发的“Android智能电视操作系统”,经过专家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仅在新产品上市的第一年,就为海信新增产值15亿元,新增利税4.1亿元。胜利油田王建伟博士后带领现河勘探项目组,共建议探井井位50余口,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290万吨,上报控制石油地质储量606万吨,预测石油地质储量约1800万吨,为油田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威高集团博士后合作导师殷敬华指导的8名博士后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有效解决现有技术瓶颈,为企业新增产值上百亿元,新增利税数十亿元。
山东创新博士后制度的重大举措
山东是人才大省,但和人才强省还有一定差距。在当前新旧动能转换的大背景下,山东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如何培养好、使用好博士后这支青年创新生力军,是山东人才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2017年6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有关情况。三个文件的印发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人才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三个文件是一套组合政策,旨在为不同层次的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其中,《意见》针对新形势下制约山东博士后人才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从培养、管理、保障等各个方面加以解决,旨在为博士后人才解除后顾之忧,扫清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让他们全身心投入创新创业。《意见》在以下五个方面实现了博士后工作制度上的重大创新。
一是推进管理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下放管理权限,充分发挥设站(基地)单位的主体作用。政府部门以往对设站(基地)单位管得过细,导致这些单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此次改革明确了设站(基地)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进站(基地)条件,规范进站(基地)程序,加强过程评价,严格出站(基地)考核,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等,政府部门重点做好政策制定、经费资助、评估考核、服务保障等工作。这些改革措施将有效发挥设站(基地)单位的主观能动性,由他们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相关工作,有利于引进和培养自己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管理制度改革更加注重宏观布局,提出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设站(基地)区域、行业和结构布局,适度控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设站规模,稳步扩大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基地设立数量,特别提出加大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的支持力度。这是配合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集聚更多的高科技人才,提升企业的科研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完善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博士后站的管理,从而保证和提升博士后队伍的整体质量。《意见》规范了博士后招收、培养评价以及退出的各个环节,在招收环节,着重提出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这样就杜绝了某些机关干部以研究之名浪费学术资源的现象;在培养评价环节,提出建立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培养制度,完善以创新性科研成果为核心评价标准的博士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而避免了博士后为应付考核而拼凑堆砌不实用的科研材料,促使他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创新性科研成果的研发上来。
三是加大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意见》要求大力推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鼓励设站(基地)单位、备案的非设站单位依托国家或省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依托重要项目培养人才,极大提升了博士后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还提出加大对省博士后创新项目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资助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的研究项目,支持他们从事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今后在不断加大对博士后创新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采取有所侧重、重点扶持的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
四是大力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意见》从创新创业平台、创业补贴和担保贷款、创业场所、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以及企业对个人的激励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为博士后创新创业提供优惠和便利条件。博士后主要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缺乏创业经验和资金,《意见》针对博士后创业的难点,提出相应措施,必将吸引和激励一大批博士后投身创新创业大潮。《意见》在注重培养本地博士后人才的同时,着重提出大力吸引省内外出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来鲁创新创业,鼓励期满出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留鲁(来鲁)工作,并为他们来鲁留鲁简化各种手续,提供相应优惠条件,有利于形成培养和引进并重、本地人才和外来人才共同发展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五是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新形势下政府部门深入转变职能,在下放管理权限的同时,着力做好博士后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意见》明确了博士后研究人员和设站(基地)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完善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基地)工作服务机制,简化了省外博士后研究期满出(退)站后来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证明手续,同时为博士后的亲属户口随迁、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提供了诸多保障和便利,解除了他们在鲁工作的后顾之忧。在做好传统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意见》着重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对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并获得相应的回报,逐步建立以政府资助为导向、设站(基地)单位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博士后创新创业不能只靠政府投入,政府在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主要发挥政策指导引领作用,促进博士后科研和市场企业对接,从而充分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形成从研发到转化的可持续性效应。
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博士后创新创业
《意见》实现了诸多创新,解决了以往制约博士后工作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但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深化,将需要更多高素质青年创新人才,博士后人才培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加大对具备重大发展潜力的人才及项目的投入。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成对博士后资金投入的动态增长机制:一方面不断提高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标准,解除他们开展科研工作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加大对项目研究的资助力度,资助不能平均投入,要根据所属学科的具体情况,按照不同标准分类进行资助,尤其是要形成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其研究项目的价值和潜力进行精准评估,对优秀人才和项目进行重点资助,对那些具有重大潜力、能产生升级换代效应的项目要打破常规,不设上限,通过特别方式加以扶持。博士后开展创业时,要从奖励、贷款、税收、投融资等各个方面给予资金上的支持,避免好项目因资金短缺无法投产。对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可以经申请由省财政给予启动补助资金。在资金来源上,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所在企业和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投入,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
加大宣传力度,在博士后群体形成创新创业的氛围。创业存在一定风险,很多博士后往往安于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科研教学,不愿自主创业,这种情况在孔孟之乡山东尤其突出。政府和博士后所在企业、高校应在创造条件解除他们创业后顾之忧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尤其要发挥好那些取得成功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的示范效应,形成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的舆论氛围。对于已经转化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各设站单位和高校应及时跟进宣传推广,吸引更多博士后积极参与。
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交流实践活动,帮助博士后学习先进经验,服务基层发展。根据专业优势和学术、技术发展需要,政府要支持各设站单位积极承办学术技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行业权威专家学者开展交流与合作,对于成功申办的单位,由政府根据活动规格给予相应资助。积极组织博士后深入基层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尤其是需要经济转型的地区和需要升级换代的落后产能企业,在帮助当地经济科技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博士后在实践中提升科研能力。基层地区还可以专门拿出经济、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领导职位,引进优秀博士后人才挂职,让博士后能够长时间扎根基层,对所在地区和所在行业进行深入了解,避免理论与实践脱节,从而更有效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为博士后提供创业服务的专门机构。缺乏创业经验以及和社会各界的交往途径是制约博士后创业的重要因素,而需要优秀人才的企业往往也难以和博士后建立有效联系。可以由人社部门牵头,成立专门服务博士后创业的平台,建立博士后创业信息库,记录有志创业博士后的专长、成果、意向等信息,据此为博士后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提供、创业孵化、融资对接、经验交流等方面的服务,为博士后和有关科研院所、企业等打造对接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和各方面力量支持博士后创业。同时,依托平台为博士后创业进行风险评估、预防和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创业风险,打消博士后对创业风险的担忧。
将科研成果实用和转化价值列为博士后评估的重点内容。
科研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当前,部分博士后还存在搞课题研究就是为了出站的思想,其科研报告洋洋万言,却缺乏实用和推广价值,造成了科研资源的浪费。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在对博士后进行评估时,应紧密结合其研究方向,对科研内容的实用性、转化价值、推广价值进行重点评估,对那些已经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成效的成果,以及对其行业能产生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成果,要给予高分和相应奖励;对那些内容空洞、没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决不能让其蒙混过关。在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时,除相关领域教师专家参加外,还应邀请相关行业企业的科研及工程人员参与,提高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