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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的思考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体会

2018年05月18日 21:11  点击:[]


2018-05-18  薛永武    来源:中国人才研究会微信公众号

中共中央今年3月份颁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也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加速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当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弊端提出改革举措,围绕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明确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通过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本文拟对《意见》中关于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的思想,谈几点体会。

《意见》的第三部分关于“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集中阐释了如下几点:一、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二、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三、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四、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五、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一、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

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这是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前提,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意见》分别从高校人才培养、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三个方面,集中阐明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性。

首先,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意见》强调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意见》要求高校人才培养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动态需求,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配置为导向,具体设置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确定招生的专业、人数,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确定适合人才培养的理念和具体模式。我国高校1999年扩招以来出现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高校这些年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时,要注意从总量和宏观上进行调控,即使对于社会急需的人才,高校也要根据师资和办学条件量力而行,避免一拥而上。如果不从办学实际和社会需要出发,盲目设置新专业,就无法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即使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也会造成人才供给大于需求的人才浪费,如法律和会计专业近些年已经供大于求,应该及时进行调整。近三年来,基于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许多高校在缺乏师资和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的前提下,贸然设置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客观上无法保障该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将会出现毕业生供大于求的新矛盾,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其次,要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为了实施人才战略,在统筹产业发展、制定人才培养开发规划时,要求对产业人才的需求进行预测,这种预测应该是动态的、科学的、系统的、整体的和长远的,既要考虑目前产业发展对人才的现实需求,也要对未来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长远需求进行预测和规划,特别要注重对规划本身的动态调节,注意以变应变,与时俱进,善于把握产业发展未来对人才需求的发展走向。同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求,高校应该加快培育的速度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以满足这些行业对特殊人才的现实需求和未来需求。

再次,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受应试教育的长期影响,我国教育在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普遍存在着不足,学生虽然掌握了较多的基础知识,但创新与创业能力普遍不足,客观上影响了创新与创业能力。因此,学校教育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创新创业能力。为此,各类学校一方面应该把知识传授转化为对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应该加大力度激发各类人才的想象力,因为丰富的想象力是提高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核心和关键。

在创新与创业的关系上,一方面创新更具广泛性,能够为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创新也是创业的灵魂和关键,创业只有依托创新,创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独树一帜,赢得先机。因此,在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特别应该注意把创业与创新和谐统一起来,避免低层次的重复创业,通过创新引领大众敢于创业、善于创业和科学创业。

二、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

在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伴随着供给侧改革对企业生产的新需求,我国特别需要建设两支强大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一支是战略科学家队伍;一支是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所谓战略科学家,是指能够从战略层面和宏观上在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能够对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规划和设计的高层次专家群体。所谓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对具体的科学技术与产品研发进行创新的科技人才队伍。为此,一方面要加大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的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进一步形成尊重人才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要构建科学、技术、工程专家协同创新机制,注重对各类科技人才支持中的协同培养与协同创新,加强创新团队的建设,避免顾此失彼,注意协同创新的有效性和系统性。

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要善于利用和发挥信息平台的重要作用,建立统一的人才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科研创新要注意“接地气”,促进人才与项目、科研、创新与基地建设计划的融合。培养战略科学家,应该培养具有宏观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针对各类人才工程和项目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意见》要求按照精简、合并、取消、下放要求,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为此,尤其需要健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的科学运行机制。

《意见》在高度重视科技型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对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的同时,不仅强调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还要求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机制,高度重视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的协调发展。在创新人才科研方面,《意见》倡导下放创新自主权,鼓励自由创新,鼓励人才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研发。在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的协调发展方面,我们应该坚持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两个方面的宽基础,无论是文科、理科还是工科,在人才培养和科学创新过程中,都重要夯实基础,而对于科研创新而言,只有强化基础研究,才能为应用研究创新奠定坚实的学理和创新基础,整个科学创新与人才培养才能够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

三、科研经费管理要符合人才创新规律

我国政府近些年为支持科学研究,投入大量科研经费,支持政府各类研究项目,但由于缺乏对科研经费的科学管理,实际上没有达到科研经费的预期目的,既浪费了资金,又束缚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为了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意见》要求改革完善科研项目招投标制度,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提高科研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科学化水平。为了保障科研项目立项的质量,应该彻底杜绝“跑项目”和“跑工程”,通过健全项目评审制度,抓好立项质量,规范结项制度,严把结项关。在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方面,多年来财务报销规定过于繁琐,普遍存在报账难的问题,客观上已经严重困扰了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工作,因此《意见》要求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下放科研项目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审批权,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可以探索成果后期资助和事后奖励制。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李克强总理今年3月15日在北京召开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上强调要健全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学、科研人员包括兼任行政职务的专家教授,实行符合智力劳动特点的政策,不能简单套用针对行政人员的规定和经费管理办法,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要求,给教学和科研人员更多经费使用权,更多创新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以更好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李克强的上述讲话对与我们理解《意见》中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

在经济新常态下,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家队伍,应该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拓宽培养渠道。

《意见》要求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意见》所说的企业家,包括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企业家。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市场经济的竞争,企业家的经济决策既要符合国家的政策,又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社会效益,只有不断优化企业家的成长环境,才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磨练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企业家操守的企业家队伍,才能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这里的关键有两点:一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保护其创新决策中的积极性;二是保护其合法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既不能杀富济贫,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但也不能无限度的拉大企业家与一般员工收入的差别,要注重与企业的效益挂钩,与企业团队成员合理分享创新成果。

由于国有企业的企业家队伍流动过程中存在着流出容易、流入难的机制问题,《意见》要求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畅通各类企业人才流动渠道。《意见》这一要求有利于为国有企业家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为优秀的民营企业家进入国有企业提高了机制创新的可能性。在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利于促进企业家队伍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与市场需求相匹配;通过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中长期激励措施,有利于维持国有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我国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客观上都需要大批高素质和高技能的技术技能人才。因此,《意见》要求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人才培养的合力。

创新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模式,要确定企业和职业院校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双主体”地位,克服过去由职业院校单纯培养技能人才的局限性,要发挥企业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中的实践锻炼与孵化检验作用。通过校企联合培养,有利于促进人才的知识理论与技术操作的结合,有利于培养对象了解企业实际的技术与对技能的需要情况,有利于根据企业和市场的需要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为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氛围和价值取向,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应该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意见》高度重视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这在客观上将会对我国改革高校人才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产生重要影响。

《意见》还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要求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2005年农业部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2006年年初,农业部进一步提出招收10万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职业农民,把他们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专业人才。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正式提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2007年10月,新型农民的培养问题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职业农民是将农业作为产业进行经营,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来获取报酬,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也是一种新型农民。职业农民的数量和素质,客观上将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进程,应该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六、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意见》强调青年英才的重要性,首先要求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阐明了我国当前破除培养英才中陈旧观念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要求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

关于青年英才的培养,习近平在一系列讲话中,从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完善教育体系、人才机制、事业感召、环境凝聚、优质服务与合理待遇等方面,全面系统论述了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性。习近平高度重视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对于我们理解《意见》的精神,对于培养青年英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008年在“五四”青年节参加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座谈会上,习近平强调要大规模培养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培养体系,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成长链,建立人才培养的协调机制,造就大批一线的青年科技人才;要大力度吸引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创新政策、完善体制,坚持用宏伟事业感召人才,用良好环境凝聚人才,用优质服务吸引人才,用合理待遇激励人才,充分调动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要大气魄使用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放开视野选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为青年科技人才大胆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会,使他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2014年6月9日,习近平在出席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开幕会的讲话中指出:“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更好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更好维护院士群体的荣誉和尊严,更好激励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才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现了他对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高度自觉,以及对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机制的重视。

其次,《意见》还提出了改革青年英才培养的具体意见。第一,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意见》要求制定对青年英才的普惠性支持措施,客观上为青年英才的发展创新提供了平台、资金和机会。第二,《意见》要求改革博士后制度,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有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培养博士后方面,我国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政府应该加大扶持的力度,为培养博士后提供更宽松的环境和政策。第三,拓宽国际视野,吸引国外优秀青年人才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意见》最核心的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随着我国人才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吸引国外智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应该成为我国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因此,吸引国外优秀青年人才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有利于吸引国外青年英才来我国工作。

《意见》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主线,把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统一起来,突出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主题,阐明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人才优先保障机制、人才培养支持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国际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等重要主题,对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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